
8月14日,國家審計署駐南京特派辦派出審計檢查組,對淡水中心2012年至2013年6月底的政府性債務新增及償還情況進行審計。
淡水中心高度重視此次審計工作,并按照審計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府性債務新增及償還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組,淡水中心徐跑主任擔任組長,財務處、辦公室、后勤處、紀檢監察等部門相關人員為成員,對淡水中心政府性債務新增及償還情況開展自查,并積極準備相關備查材料。
審計檢查組按照“見人、見賬、見物、逐筆、逐項”的原則,通過現場查看財務賬冊、會計憑證、相關文件等,對淡水中心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經審計確認,淡水中心無政府性債務,順利通過審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