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5日,由財政部委托的修購項目現場評審專家組對淡水中心申報的2013年修購項目進行現場評審。淡水中心副主任邴旭文,以及財務處、后勤處和相關實驗室負責人參加了評審。 邴旭文副主任向評審專家組介紹了淡水中心基本情況和2013年修購項目申報情況。評審專家組就項目申報中的一些具體問題與項目負責人進行了交流和質詢,并現場查看了內陸漁業生態環境和資源重點開放實驗室、宜興大浦科學試驗基地等。經專家組評審,一致認為淡水中心申報的2013年修繕購置項目符合財教[2006]118號文件規定的資金使用范圍,項目規劃目標明確,建設內容可行,論證較為合理,基本符合立項條件。同時,評審專家組根據輕重緩急和共享原則,對部分項目中的內容提出了相應的調整意見。 邴旭文副主任對評審組專家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謝,并表示淡水中心將按照評審專家組的意見和建議對部分項目內容進行調整;同時,將認真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提高淡水中心修購項目的管理水平。
(后勤處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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